中国政府网24日公布,国务院日前决定取消和下放58项行政审批项目,取消67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取消19项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将82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调整或明确为后置审批。其中包括取消个人携带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境审批。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向记者表示,之前中国对黄金之所以管理比较严,是因为将其当做货币来对待,而非当做贵金属,当前黄金商品化是一种国际趋势,如果把它作为一种商品看待,出入境就没必要由央行审批,取消审批后能促进流通,且对黄金储备等影响不大。
按照此前规定,携带50克以上黄金入境必须向海关申报,超出自用、合理数量范围的,视同进口货物,按规定予以征税放行。携带50克以上黄金出境,海关凭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证明或原入境时申报单登记数量查验放行。
去年9月末,中国人民银行曾经发布公告,就黄金制品进出口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意见稿》,个人携带自用黄金及黄金制品进出境,重量在200克以下的,免予向海关申报和交税。当天及短期内多次进出境旅客携带黄金及黄金制品和个人携带黄金及黄金制品暂时进出境的,依据海关有关规定办理。